首页 > 艺术资讯

大美边疆——第五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征稿通知

2022-05-20 07:53:53 字体大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第五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展览以“大美边疆”为主题,描绘新时代各民族社会风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示中国民族美术的新面貌、新特点,增强民族团结,彰显民族自信,推进边疆地区美术事业发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民族美术艺术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邓选斌、殷会利

  副 主 任:郐振明

  秘 书 长:李伟、潘义奎、艾力江·买买提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贺绚绚、效珲、章 云、简斌

  办公室主任:艾力江·买买提(兼)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效珲

  展览编辑:杨雷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2年9月

  五、展览地点:新疆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150件、油画作品15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符合“大美边疆”主题,反映新时代边疆地区人民在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繁荣稳定、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新气象,展现边疆地区的自然美、人文美和生态美的美好景象。

  2.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画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大美边疆——第五届中国民族美术双年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 参展作品在展览(含巡展)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5月

 

编辑:赵芯

相关阅读

艺周雅集

2024-07-21

艺术品理财网

2024-07-15

艺术品理财网

2024-07-15

中国艺术资讯网

2024-07-12

华夏经典艺术网

2024-07-11

人民美术网

2024-07-04

大河艺术网

2024-06-22

Copyright © 2001-2023 大河艺术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26598700

邮箱: daheyishuwang@163.com

未经大河艺术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