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十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各艺术院团: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迎接二十大,积极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培育一批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优秀青年戏剧人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定于2022年5月-6月举办河南省第十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省内各专业戏剧表演团体(含民营院团)的青年演员。
2.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二、参赛内容
1.包括京剧、豫剧、曲剧、越调等戏曲剧种(含小剧种)的传统戏、现代戏和新编历史剧,以及话剧、歌剧优秀作品片段。鼓励演员在唱腔、表演等方面做有利于推动本剧种传承和发展的创新。
2.本届大赛将分行当、分门类进行比赛。设老生组、武生组、小生组、花脸组、丑行组(含文武)、老旦组、青衣组、花旦组(含彩旦)、武旦组、话剧组、歌剧组。
3.参赛选手的参赛作品以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报名材料为准,不得变更。复、决赛参赛作品相同,不得重复本人往届(第七届至第九届)参赛作品进行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不少于8分钟。
5.参赛作品视频要求:最好用专业摄影机,横屏录制,画面背景干净整洁,清晰无噪声,像素不低于1920×1080。
三、参赛办法、选手名额
本届大赛共分初赛、复赛、决赛、网络评比依次进行。
因受当前疫情影响,初赛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各艺术院团自行组织选拔;复赛由各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各艺术院团(河南豫剧院按内设机构数)推荐选手3—10名,省直管县(市)推荐选手0-2名参加比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评委,通过观看参赛选手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赛、决赛的评审。
为确保网络评比的公平公正,组委会将设置唯一投票方式,手机注册登录“大象新闻”客户端,点击投票活动页面进入“河南省第十届青年戏剧演员大赛”网络投票活动专区,查看青年演员演唱视频等信息,并进行投票。在规定的投票时间内,每人每天最多可投10票,不限对象,严禁刷票行为,按最终得票多少产生“青年演员网络人气奖”,人气奖将有机会与部分获奖选手,做客河南广播电视台梨园频道、移动戏曲频道共同打造的《梨园会客厅》栏目,分享自己与戏曲的故事。网络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由组委会组织评奖委员会进行评奖。为确保比赛的公开、公正与公平,组委会将制定严格的评审纪律和评奖办法。由省纪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等部门组成本届大赛监审组,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
2.根据参赛选手数量、参赛水平、评委意见,按照行当、门类分设河南省青年戏剧演员大赛文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青年演员网络人气奖”若干名。视参赛单位对本届大赛的重视程度、获奖成绩等情况,设组织奖若干名。
五、相关要求
1.本届大赛设组委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各艺术院团推荐的参赛选手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2.参赛选手报名材料:推荐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纸质版1份,参赛作品视频文件、封面剧照或艺术照1张、推荐表(附件2)、参赛作品唱词等材料拷入U盘报送。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各艺术院团请于2022年5 月20日前,将复赛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参赛选手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郑州市健康路143号(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明巧玲收),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初赛选拔推荐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推动我省优秀青年戏剧人才脱颖而出。
联系人及电话:
解 冬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0371-65906863(办)
杜 娟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0371-65907925(办)
明巧玲 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0371-63913192(办)、13607695599
附件:
2022年4月26日
编辑: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