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和旅游部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而设立的文化惠民项目。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围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特色民间文化艺术品牌,推出若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典型范例,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征集对象
原则上以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主,工作成绩突出的历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及各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亦可参与申报。
三、征集内容
各地在推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地方党委政府在制定和推动实施“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充分发挥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主体作用,创新打造民间文化艺术特色服务空间,积极开展阵地服务,带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狠抓普及推广,大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免费培训、惠民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数字技术,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有效提升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率和普惠性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积极探索民间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路径,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果转化,实现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新兴社交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民同文化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成功打造地方文化名片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工作安排
(一)案例收集。2022年7月31日前,各省辖市报送1至2个典型案例,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报送1个典型案例,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案例进行评审,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评选出30个能体现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发展规划明确,经费保障到位,阵地作用发挥明显,对基层公共文化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群众认同感强、参与度高,成功打造出地方文化名片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典型案例;
(二)案例申报。2022年8月15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评选出的30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典型案例中遴选出3个,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申报;
(三)案例遴选。2022年9月底前,公共服务司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案例进行遴选;
(四)案例发布。2022年10-11月,公共服务司发布典型案例,并在中央主流媒体及相关新兴媒休开展系列报道,各省(区,市)配合开展相应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案例应聚焦“征集内容”中某一方面工作,毋需面面俱到,真实反映各地在推进具体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案例文字材料应不超过2000字,主要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工作成效、有关问题探讨等,同时应附有相关图片和短视频,图片要求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视频要求采用MP4格式,长度在10分钟以内。
(二)案例应具代表性,可复制、易推广,能解决共性问题,对其他地区推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具有较强借鉴和示范作用。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张佩佳
联系电话:0371-65909345
2022年4月24日
编辑:郭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