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2021年度批次会员申报工作启动
2021年度批次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网上申报将于4月1日9:00启动,4月30日24:00截止。申报方式为以下两种:
一、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平台
(一)注册用户
选择“入会申报登录”,系统会自动注册。
(二)入会申报
1.在登录页面点击“入会申报登录”。输入您的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会自动向您输入的手机号码发送6位数字验证码(验证码15分钟内有效,60秒后可重新获取),正确输入6位数字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成功登录。登录后点击“申报会员”进入申报流程。
2.开始申报之前,须同意“申报承诺书”后方可继续申报。
3.选择所属地区或行业。请务必准确选择您所属的团体会员单位(只可选择一项,选择后变红)。选择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4.填写基本信息
(1)请认真填写会员基本信息,红色*号为必填项目;
(2)填写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3)如果选择的地区行业,非“解放军”或“中直及其它”的,还需要填写“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号”,并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否则审核人员不予受理;
(4)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时,请仔细阅读下方红色说明文字,上传提示文字所要求的图片;
(5)姓名中,只允许输入中文、英文、姓名连接符•等字符;
(6)出生日期会根据您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自动获取,无需填写。所以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的准确;
(7)通信地址中,所在省、市、区(县)等选择后,下方详细输入框无需重复输入。例如: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家协会。下方输入框只需输入“东四十二条48号院中国摄影家协会”即可。
(8)全部如实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5.填写详细信息
(1)个人照的上传,建议您选择不小于1Mb,不大于2Mb,且分辨率不低于72dpi,不高于300dpi的照片。个人照将在初审通过后,生成入会申请书时自动生成。
(2)作品获奖及发表证明目录、主要从业经历、摄影经历等3项,请分别逐项填写,点击“继续添加”按钮,可添加多个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添加的项。每部分至少填写一项。
(3)摄影文章部分,请输入不少于800字的内容,空格不计入字数。
(4)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6.业绩条件
选择相应的入会业绩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有多项业绩的可点击下方“继续添加业绩”按钮继续添加和上传(重复的业绩,可点击左侧的“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操作)。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说明:
(1)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者(含15分),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2)除有积分的业绩条件外,您还可以添加无积分的业绩情况,以供复审时参考。
(3)业绩证明材料请务必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翻拍图片,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将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4)为保证计分的准确性,各项业绩(包含同类项)的证明材料,应分别上传。
(5)上传的摄影作品、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翻拍图片,须是JPG格式,每张图片的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短边介于1500px至2000px之间,且图片比例不能大于16:9;每幅图片文件大小不能小于1MB(1兆),不能超过2MB(2兆)。
(6)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媒体、教育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7.上传摄影作品
必须上传10幅申报入会摄影作品(数量少于10幅无法完成提交)。每张作品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B(2兆),仅限JPG格式。
8.提交审核
10幅摄影作品上传成功后,便可将全部申报资料提交审核。
在您最终确认“保存,并提交审核”之前,可先点击“仅保存,暂不提交审核”,不提交审核,信息可再修改。请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所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在提交后的初审过程中,系统关闭,所有信息不可修改。
当协会工作人员对您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您可登录系统,并在左侧菜单的“入会申报”中点击“审查历史”查看您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
说明:
关于提交审核后是否可以修改资料的问题:进入初审状态后,系统会给未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自动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可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善、修改申报资料并再次提交初审。请注意:在本批次内,申报人对资料的修改有且仅有一次机会。
关于报送“入会申请书”的问题:在初审过程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会员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可下载并打印“入会申请书”,完成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等环节后(注:推荐人必须为正常注册的中摄协会员;非正常注册的会员即欠费状态的会员,没有推荐权),报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由该单位盖章、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处。
二、中国摄协APP
(一)下载中国摄协APP
使用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UC浏览器、百度浏览器、QQ浏览器等)扫描二维码,下载对应的APP并安装。
(二)打开APP,并登录
点击下方快捷导航“我”,打勾选中“登录前请阅读并同意隐私条款”,并输入要登录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待手机接收到由“中国摄协”发送的登录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完成登录。
注:新的申报人无需注册,点击“登录”,系统会自动注册。
(三)入会申报
1.登录成功后,点击“申请入会”按钮,开始申报。
或点击下方快捷导航“会员”,在“会员”界面,点击“申请入会”按钮,开始申报。
2.开始申报之前,须同意“申报承诺书”后方可继续申报。
3.选择所属地区或行业
请务必准确选择您所属的团体会员单位(只可选择一项,选择后变红)。选择无误后,向下滑动界面,点击最下方“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4.填写基本信息
(1)请认真填写会员基本信息,红色*号为必填项目;
(2)所填写的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3)如果选择的地区行业,非“解放军”或“中直及其它”的,还须填写“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号”,并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否则审核人员不予受理;
(4)上传“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证图片”时,请仔细阅读下方红色说明文字,上传提示文字所要求的图片;
(5)姓名中,只允许输入中文、英文、姓名连接符•等字符;
(6)出生日期会根据您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自动获取,无需填写。所以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码的准确;
(7)通信地址中,所在省、市、区(县)等选择后,下方详细输入框无需重复输入。例如: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下方输入框只需输入“东四十二条48号”即可。
(8)全部如实填写完整后,向下滑动界面,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5.填写详细信息
(1)个人照的上传,建议您选择不小于1Mb,不大于2Mb,且分辨率不低于72dpi,不高于300dpi的照片。个人照将在初审通过后,生成入会申请书时自动生成。
(2)作品获奖及发表证明目录、主要从业经历、摄影经历等3项,请分别逐项填写,点击“继续添加”按钮,可添加多个项,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添加的项。每部分至少填写一项。
(3)摄影文章部分,请输入不少于800字的内容,空格不计入字数。
填写完整后,向下滑动界面,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钮。
6.业绩条件
选择相应的入会业绩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有多项业绩的可点击下方“继续添加业绩”按钮继续添加和上传(重复的业绩,可点击左侧的“删除”按钮进行删除操作)。填写完整后,向下滑动界面,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按键。
说明:
(1)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者(含15分),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2)除有积分的业绩条件外,您还可以添加无积分的业绩情况,以供复审时参考。
(3)业绩证明材料请务必上传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翻拍图片,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将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4)为保证计分的准确性,各项业绩(包含同类项)的证明材料,应分别上传。
(5)上传的摄影作品、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翻拍图片,须是JPG格式,每张图片的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短边介于1500px至2000px之间,且图片比例不能大于16:9;每幅图片文件大小不能小于1MB(1兆),不能超过2MB(2兆)。
(6)本批次受理的业绩材料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以入选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和作品、文章刊发、出版发行等时间为准。摄影组织、媒体、教育等工作的,任职、职称评定时间以单位开具的正式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7.上传摄影作品
必须上传10幅申报入会摄影作品(数量少于10幅无法完成提交)。每张作品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B(2兆),仅限JPG格式。
8.提交审核
10幅摄影作品上传成功后,便可将全部申报资料提交审核。
在您最终确认“保存,并提交审核”之前,可先点击“仅保存,暂不提交审核”按钮,不提交审核,信息可再修改。请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所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在提交后的初审过程中,所有信息不可修改。
当协会工作人员对您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您可点击下方快捷导航“我”,在“我”的界面,点击“审核历史”按钮,查看您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
9.关于提交审核后是否可以修改资料的问题:进入初审状态后,系统会给未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自动发送通知邮件;申报人可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善、修改申报资料并再次提交初审。请注意:在本批次内,申报人对资料的修改有且仅有一次机会。
10.关于报送“入会申请书”的问题:在初审过程中,申报人可随时登录会员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可下载并打印“入会申请书”,完成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等环节后(注:推荐人必须为正常注册的中摄协会员;非正常注册的会员即欠费状态的会员,没有推荐权),报送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由该单位盖章、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工作处。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编辑:刘珊珊